同比上涨、环比下降可以同时成立:本期数值高于上年同期,却低于前一期。比较对象不同,不存在算术矛盾。以下以月度数据为例;季度数据也可以作同比和环比比较。
按照统计知识解释,同比比较上年同期,环比比较相邻期间。看懂一则数字新闻,先确定它与哪个时期比较。
用三个数字算一次
假设某项统计数值如下。这里使用教学数据,不代表真实物价、收入或销量。
| 时期 | 数值 | 比较作用 |
|---|---|---|
| 上年8月 | 100 | 本年8月的同比基准 |
| 本年7月 | 120 | 本年8月的月度环比基准 |
| 本年8月 | 110 | 本期数值 |
本年8月同比变化率=(110−100)÷100×100%=10%。
本年8月环比变化率=(110−120)÷120×100%≈−8.33%。
因此,这组数据可以写成:“8月同比增长10%,环比下降约8.33%。”110比100大,也比120小,两种结果都应保留。
哪一个更能说明“现在的情况”?
如果关心与去年同一时期的差异,就看同比;如果关心最近一个相邻期间的变化,就看环比。它们提供不同时间尺度的信息。
单凭同比增长,不能推出最近几个月一直增长;单凭一个月环比下降,也不能推出长期趋势已经逆转。还需要查看更长的序列、指标定义,以及是否发生口径变化。
如果一项活动在不同月份有规律地出现淡旺季,直接拿两个相邻月份比较,就可能同时包含季节变化。同比也并不自动排除所有干扰,例如节日日期移动、基期异常和统计对象变化。遇到标注“季节调整”的数据,应沿用官方说明的口径,不把它与未调整的数据混算。
“1—8月同比”不能当成“8月同比”
“8月同比”通常比较本年8月与上年8月;“1—8月累计同比”比较本年与上年各自1—8月的累计量。这两项数据回答的问题不同。
若前七个月增长较多,累计同比仍可能为正,即使第八个月单月同比为负。看到报道中出现“累计”“当月”“平均”时,应先辨认指标,再讨论变化方向。对于指数、均值等指标,不应自行假定它们可以像销售数量一样直接相加。
涨幅回落,不等于数值已经下降
假设连续两个月的同比增幅分别为10%和6%,可以说同比涨幅回落4个百分点。第二个月的数值仍高于上年同月,因为同比增幅仍为正。
但仅凭这两个同比增幅,无法确定第二个月是否低于第一个月:它们各自使用的上年同月基数可能不同。要判断相邻月份的数值变化,需要环比数据或原始数值。
读数字新闻时,先核对四项
| 核对项 | 要确定什么 |
|---|---|
| 指标 | 比较的是价格、数量、金额、指数,还是比例? |
| 时段 | 是当月、季度,还是累计? |
| 基准 | 与上年同期比,还是与前一期比? |
| 口径 | 单位、统计范围、季节调整方法是否一致? |
如果新闻使用平均数描述收入或其他分布,还需要判断平均数能否代表多数人的变化,参见《平均数上涨,是否意味着多数人的收入上涨?》。
把这四项确认后,数字的含义通常就清楚了。至于它是否足以支持“正在改善”或“正在恶化”的判断,还需要相应的背景证据,不能由一个增长率代替。
本文公式示例采用正数基期;基期为零时不能按通常的相对变化率公式计算,负数基期也需要单独解释,不能直接套用这里的阅读结论。所有样例均为教学假设。
对指标、时段和比较基准的系统核对,可参考怎样读懂一则数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