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监管开始核算成本,低价与劣质该怎么分开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出一份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的通知。它没有设定一条统一的“最低价”,也没有说便宜就是错的。通知的意思很具体:对涉嫌低价无序竞争的经营者,必要时可以核算成本;能核算个别成本,就看个别成本,不能核算时再参考行业平均成本。

这件事值得多看一眼。许多关于低价的讨论,最后都会混成一句话:便宜的东西,质量一定差。说得顺口,却不准确。

有些低价来自规模、技术、供应链和周转效率。工厂把损耗降下来,物流把空转减下来,渠道少抽一层,产品在性能和安全上没有偷掉什么,价格自然可以更低。这样的低价,消费者没有理由拒绝,市场也不该把它当成问题。

另一种低价并不靠效率。该有的材料少了,明明不符合标准却把参数写得很漂亮,售后、质保和责任被悄悄挪走,价格看起来很低,买到手才发现省下来的那部分钱,原来落在看不见的地方。它未必都能用“劣质”两个字概括,但已经不是正常的价格竞争。

困难就在这里。价格是摆在页面上的,成本、用料和履约能力藏在页面后面。消费者无法替工厂算账,也不该被要求去算账。一个人买一件日用品,只能看到售价、图片和几条评价;他看不到产品的个别成本,看不到哪一道工序被压掉,也看不到商家是否还能承担退换、维修和事故责任。

监管开始谈成本核算,至少把这个问题说得更细了一点。它不等于替企业保利润,更不是要把一切促销都当成恶意低价。真正要分辨的,是企业在做效率竞争,还是用不合规、不真实或无法持续履约的方式把价格压下去。两者外观很像,结果却完全不同。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价格低于行业平均”不能单独成为结论。同一行业里,有的企业设备新、订单稳、采购量大,成本就可能更低;有的企业靠虚标、减配或逃避责任卖得便宜,价格却未必低得显眼。把一切归结为“低价有罪”,最后反倒会保护效率低下和不愿改进的企业。

平台规则当然值得被问。排序、补贴、比价和流量分配会不会让商家只盯着报价,而忽略质量和交付?这个问题不能凭感觉下结论,更不能把所有责任都塞进“算法”两个字里。规则是否存在,怎样影响商家,造成了什么结果,需要公开规则、具体案例和可复核的数据。没有这些材料,把平台算法写成制造业降质的唯一推手,只是换了一种省事的说法。

这份通知真正有价值的地方,是把讨论从口号拉回了成本。价格可以竞争,低价也可以是好事;但当价格已经无法覆盖正常履约所必需的部分,或者必须依靠虚假宣传、降低质量安全要求才能成立,它就不再是消费者得到的福利。

低价不是原罪,劣质也不能被包装成低价的代价。市场需要的不是人人都买贵一点,而是让真正有效率的便宜货站得住,也让那些把风险藏进商品里的便宜货,不能再轻易被当成“性价比”。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重要工业品低价无序竞争成本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年9月10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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